上林县位于广西中南部,大明山东麓,东北邻兴宾区,南接宾阳县,西南毗武鸣县,西北连马山县,北靠忻城县。县城大丰镇距广西首府南宁市128公里。上林县历史悠久,唐武德四年(621年)置上林县,195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后,初隶南宁专区专员公署,1971年属南宁地区行政公署管辖,2003年6月属南宁市管辖。县境东西最大横距50公里,南北最大纵距65公里,总面积1890公里。全县总人口46.7万人,其中农村人口41万人,城镇人口5万人。全县聚居壮、汉、瑶、苗等12个民族,其中80%以上为壮族。全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,别具一格的少数民族风情和丰富多彩的壮乡民族文化,特别是壮族多声部民歌,形成了开放、宽容、创新的文化氛围。
上林委托流程
讨债公司委托流程:
委托步骤一:接受咨询
我们有专业人员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专业的业务咨询服务,可以通过电话、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与我们联系。
委托步骤二:提供催收确认书
接到客户的咨询,我们会指定专业催收员就其所咨询的事情与其进行进一步的沟通,在此过程中提出最优化的建议,在双方诚信的基础上,确定详细的调查内容,并得到客户的确认后提供书面形式的调查内容确认书。
委托步骤三:回复意向书
收到公司内容确认书后,公司催收专家会就账款内容进行专业研究与分析,并以最快的效率回复调查意向书,意向书包括以下内容
A、接受委托的合理性
B、调查内容的进一步确认
C、催收的可行性分析
D、催收所需时间
E、前期所需费用
委托步骤四:签订委托协议书
完成以上步骤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条件下,进入签订协议阶段。
两种方式:
A、在指定地点与客户签订协议书
B、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与客户签订协议书
委托步骤五;收取前期款并开始操作(注意:所有讨债服务 不成功 不收费)
秉持为客户做主,合理合法维护客户权益。